📣📣非商业电子报税截止日期延后至5月15日!📣📣
非经商个人居民提呈的2023年课税年电子报表截止日期,将 从原定的4月30日,延长至5月15日。
🧑🏻💻内陆税收局今日发文告说,上述宽限涵盖个人居民(知识工作者、专家、担任要职的非公 民),以及个人非居民(知识工作者)、组织、遗产、兴都联合家庭。
“公司/纳闽公司雇主,以及非公司/纳闽公司雇主这两个组别提呈的2023年课税年电子报表 的截止日期,也从3月31日延长至5月30日。”
📣税收局呼吁纳税人使用电子报税申报收入,并在限期内缴付(如有),以避免任何罚款和加税。